学校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江夏区新冠肺炎防输入工作班的要求,要加快推进新冠疫苗的接种工作。为切实做好全校教职工身体健康保障工作,学校将继续组织教职工进行新冠疫苗接种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接种对象
全体在校生及教职工(18至59周岁)
接种时间
具体时间见通知
工作要求
加强组织领导。各部门、各单位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,填写《武汉市重点人群疫苗接种摸底登记表》(见附件)。3月16日上午10点前将部门教职工摸底登记表交校办彭蓓,3月19日下班前将学生摸底登记表交后勤管理中心魏双。
做到应报尽报。各部门、各单位教职工,包括正式编制人员、购买服务人员、借用借调人员、后勤保障人员必须不漏一人,各类购买服务及保障人员由对应管理部门进行统计。确实属于第三条不能接种情形的、已接种的人员,部门须单独统计上报(统计表见附件)。
确保应种尽种。除孕妇、哺乳期妇女,正处在发热、感染等疾病急性期、患免疫缺陷或免疫紊乱的人群以及严重的肝肾疾病、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、糖尿病并发症、恶性肿瘤患者、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、药物过敏史者等人员外,均应按时参加接种。
附件:1.武汉市重点人群疫苗接种摸底登记表
2.不能接种及已接种人员统计表
学校办公室
2021年3月15日